今日(3月10日),网传深汕合作区出台楼市新政,根据媒体致电深汕住建水务局,证实深汕合作区放开限购和限售。
主要调整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放开限购,暂停对自然人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即无需提供无房证明;
二是优化商品住房转让管理,即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年内禁止转让;
三是推行优先申购制度,小于120平商品住房仍旧优先面向深汕辖区户籍居民销售,第二批销售放开对其他区域客户购买;大户型购买资格不限。
并且,购房者或其家庭在深汕辖区内已有商品住房的,不再享有优先申购资格。
此前,深汕合作区的限购政策则为:居民家庭持有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持有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超过1套;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