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公布的关于宝安区[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06-1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中显示,首次出现了“为支持首批配售保障性住房建设”。
并且对原规划图书馆用地做了调整,其中分割出一大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3.7”,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而同是11月末,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龙岗区宝龙街道等8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批量招标)》。
公告中显示,原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批量招标))于2023年11月27日 10:58:20变更为:龙岗区宝龙街道等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批量招标)。
然后又于2023年11月28日 17:49:37变更为:龙岗区宝龙街道等8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批量招标)。
发布人是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从这条公告可以看到,深圳市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总共安排了8个项目。另外,还还有这次已经明确的宝安区机场东的这块宅地。
今年8月末,《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14号文”审批通过。
“14号文”这里特别提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对用于销售的人才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政策进行梳理,将新建项目调整为本指导意见规定的用于配售的保障性住房或商品住房。
也就是说,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不同于配售型人才房、共有产权房,那么会有哪些变化呢?我们来看“14号文”的其他规定:
● 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尽快补齐保障性住房建设短板,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不断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 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应按照工薪收入群体可负担、项目资金可平衡、发展可持续的原则、由城市人民政府按划拨方式供地和负责建设配套设施,在此基础上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应做好项目风险评估,凡是因之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一律不得实施。
● 对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14号文”还提到,保障性住房配售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保障性住房房源供给和需求等情况,研究制定配 售方案,有序组织配售。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
而具体方案还需等进一步公布。